泸州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(7)

2016-04-12 泸州市统计局
 
计划生育。计划生育人口统计年度(报告期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)出生人口55498人,死亡29785人,人口自然增长25713人,自然增长率5.08‰,同比上升0.87个千分点;符合政策生育43367人,符合政策生育率78.14%,同比下降2.94个百分点。全年再生育审批11750例,其中单独两孩960例。
 
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,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协调发展。免费开放公共体育场馆。结合群众健身需求开展适合不同人群的全民健身活动。组织和承办国家、省、市体育比赛20余次。武术协会举办的中泰拳王邀请赛、羽毛球协会承办的“羽林争霸”红牛杯全国羽毛球赛(泸州赛区)取得圆满成功。向省以上运动队输送优秀运动员16人;输送的运动员杨健参加全国跳水冠军赛获单人10米跳台冠军。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金牌38枚、银牌26枚、铜牌24枚。全年体育彩票销售额10664万元。
 
十一、城市建设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
 
城市功能不断完善。积极推进“两江新城”建设,大力改造提升老城区。忠山隧道、蜀泸大道四期竣工投用,城北公交枢纽站主体完工,医教园区、康健中心、城西城市综合体、沱江六桥及连接线等项目加快建设,长江六桥(邻玉)及连接线工程、沱江南北滨江公园开工建设。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120.07平方公里,人口达120.38万人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4789公顷,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.89%。城市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达4241公顷,绿地率35.32%。加大城市生活污水、垃圾污染治理力度,加快污水处理厂及截污干管工程建设,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试运行。全年新增城市排水管道102.44公里,年末城市建成区排水管道密度达8.61公里/平方公里。建成区生活垃圾处理率达100%。全年新增城市道路48公里,新增城市道路照明灯0.96万盏。全市新增桥梁11座,桥梁总数达87座,其中市辖区新增桥梁5座,桥梁总数39座。年末全市各类公园44个,公园面积1504公顷,其中市辖区各类公园36个,公园面积1000公顷。
 
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有序推进,县城和小城镇建设加快。叙永、古蔺列入全国县城深化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,泸县列入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县。纳溪大渡口镇、合江九支镇被列为全国建制镇示范试点镇。全市新增省级“百镇建设试点行动”示范镇5个。泸县、合江、叙永、古蔺四个县城建成区面积增加4.3平方公里,人口增加0.57万人。
 
生态建设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有序实施。全市自然保护区8个,面积101252公顷。其中,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,面积40497公顷;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,面积25591公顷。
 
环境保护。强化节能减排,有序推进总量控制,大气质量不断改善,全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二级以上优良质量天数272天,空气质量达标率75%。降水酸雨频率49%,降水的pH值范围为3.21~7.25,总均值为5.00;地表水达标率75%。长江干流泸州段、赤水河泸州段和永宁河水质保持优良;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%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总平均值为54.2分贝;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加权平均值为68.3分贝。省政府下达我市2015年总量减排目标任务是:化学需氧量、氨氮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分别削减0.3%、0.5%、0%、10.1%。根据环境保护部核查核算,2015年我市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、氨氮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0.96%、1.06%、9.02%、16.86%。
 
安全生产。强化安全监管和责任落实,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。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安全事故113起(含生产性交通事故),比上年减少18起,下降13.7%;死亡人数66人,比上年减少14人,下降17.5%;受伤人数67人,比上年减少15人,下降18.3%;直接经济损失1662.92万元,比上年减少783.69万元,下降32.0%。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,危险化学品行业零事故零死亡。
 
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33起,死亡149人,受伤412人。
 
十二、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
 
城乡居民收入和支出。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359元,增收1061元,增长10.3%。其中,人均工资性收入5321元,增长10.5%;人均家庭经营净收入3802元,增长9.5%;人均财产净收入207元,增长18.9%;人均转移净收入2029元,增长10.4%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375元,增长9.4%。其中,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4087元,增长7.9%;人均衣着消费支出605元,增长9.9%;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611元,增长9.2%;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575元,增长13.6%;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613元,增长11.5%;人均居住消费支出1715元,增长12.6%;人均交通和通信消费支出966元,增长5.6%。农村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(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)43.59%。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656元,增长8.6%。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893元,增长9.4%。其中,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7090元,增长7.7%;人均衣着消费支出1801元,增长7.3%;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1290元,增长10.3%;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1254元,增长10.9%;人均医疗保健支出1007元,增长10.1%;人均居住支出3078元,增长8.4%;人均交通和通信支出1809元,增长18.9%。城镇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(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)为39.62%。
 
居民储蓄。年末城乡居民本外币存款余额1141.84亿元,比年初增加140.17亿元,增长14.0%,其中定期储蓄存款余额642.81亿元,比年初增加31.71亿元,增长5.2%。
 
养老保障。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78.42万人,比上年末增加5.59万人,其中参保在职职工48.19万人,增加4.39万人;参保离退休人员30.23万人,增加1.2万人。从参保职工类别看,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人数47.65万人,比上年末增加1.42万人,其中个体经济组织及灵活就业人员31.77万人,增加4.13万人;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养老保险人数8626人,比上年末减少378人,其中离退休参保人员3205人,减少68人;参保农民工8.14万人,增加3.35万人。年末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覆盖面99.2%。
 
全年29.91万名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了养老金,比上年增加1.2万人。全年人均领取水平达到20092元,比上年增加1787元,增长9.8%。